温室气体报告核查 · 来源已核验
关于印发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指南规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原则、程序、内容、证据、抽样、现场核查、复核和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要求,是行业专门核查规范之外的通用核查依据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气候函〔2021〕130号2021年3月26日
OFFICIAL FACTS
文件基本信息
- 文件名称
- 关于印发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- 文号
- 环办气候函〔2021〕130号
- 发布机关
-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- 发布日期
- 2021年3月26日
- 施行日期
- 未单列
- 适用对象
-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、核查技术服务机构、受核查企业
- 主题
- 温室气体报告核查、核查程序、数据质量、抽样、现场核查、复核
- 行业范围
- 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、其他需要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报告核查的行业
GCPI ANALYSIS
规划院专业解读
指南规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原则、程序、内容、证据、抽样、现场核查、复核和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要求,是行业专门核查规范之外的通用核查依据。
解读边界
本段为绿色碳汇规划院(北京)有限公司基于公开文件形成的专业信息,不属于发布机关官方解读,也不替代属地主管部门意见、法定核查、审计鉴证或法律意见。
ENTERPRISE IMPACT
企业需要关注什么
- 核查关注的不只是最终排放量,还包括边界、数据来源、计量器具、凭证、计算过程和内部质量控制。
- 无法回溯的数据会增加补正和核查风险。
ACTION CHECKLIST
建议形成的行动清单
- 按核查逻辑建立资料目录和索引。
- 对高风险数据点开展内部抽查与交叉核对。
- 保留口径变更、异常处理和负责人复核记录。
SERVICE PATH
绿色碳汇规划院可以提供的支持
围绕本文件涉及的企业碳排放管理问题,规划院可根据企业行业、设施、数据基础和实际任务配置服务范围。
VERIFICATION
来源核验记录
已核验生态环境部原文与指南PDF;2026年度工作通知附件的技术规范清单继续列示该指南。
自动采集用于发现新增和变化,不直接决定文件效力,也不会绕过发布复核自动公开。若官方页面更新、撤销或替换文件,文库将依据可核验信息更新状态与版本关系。
FROM POLICY TO PRACTICE
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判断如何执行?
规划院可协助梳理适用规则、核算边界、活动数据、计量证据、计算底稿和报告准备工作。